微信支付正式警告!這個行業(yè)服務商不得招收二級代理商、加盟商
文章來源:四九八網絡發(fā)布時間:2020-07-28 11:01:44熱度:1278據498科技了解,微信支付發(fā)布關于打擊假冒“智慧商圈”名義進行欺詐等違規(guī)行為的聲明,聲明中強調不允許智慧商圈服務商以“微信支付官方代理”、“獨家代理”等名義對外宣傳,或招收二級代理商、加盟商等。
以下為聲明全文
尊敬的微信支付合作伙伴:
近期,收到對(某)券花等機構冒用微信支付官方產品“智慧商圈”作幌子的違規(guī)行為的投訴;同時我司注意到市場上有機構及個人以“微信支付授權/認證服務商”、“智慧商圈XX地區(qū)運營中心”,甚至冒充騰訊官方名義,向商戶推廣“騰訊智慧商圈”、“微信智慧商圈”、“智慧商圈2.0”項目,并在市場上招收各層級區(qū)域代理,引導商戶以交易折扣為前提條件,“入駐商圈”后,“鎖定粉絲”獲取所謂“跨界收益”。
以上行為已經對我司品牌及正常的商業(yè)活動造成了傷害,并嚴重擾亂了微信支付的良好生態(tài)環(huán)境。
為此,我司嚴正聲明如下:
微信支付官方推出的智慧商圈產品,并不提供所謂“鎖定粉絲”、“跨界收益”等能力,與此類機構及個人宣傳的內容無任何關聯。微信支付沒有開展也沒有授權任何主體開展此類活動;
與此類宣傳相關的機構主體,包括重慶金剛鉆網絡科技有限公司(曾用名:重慶嘻團企業(yè)管理有限公司)、廣東省鼓勵金網路科技有限公司、深圳鼓勵金網絡科技有限公司、重慶怡正企業(yè)管理有限公司、海南看客科技有限公司,曾因一系列違反合作協議、品牌侵害等違規(guī)行為,我司已對其采取了包括但不限于終止合作關系的處理措施;
對于以上機構及其他機構侵害騰訊品牌的行為,我司已經或準備啟動法律程序維權,將依法追究侵權行為人的法律責任;
自本聲明發(fā)布之日起,通過網絡或實體發(fā)布相關不實內容的主體,均有可能被認定為共同侵權主體,各相關機構和個人勿再盲目發(fā)布未經核實的信息。
同時,我司重申:
微信支付不允許服務商以“微信支付官方代理”、“獨家代理”等名義對外宣傳,或招收二級代理商、加盟商等;
成為微信支付服務商無需繳納任何費用,任何以“代理加盟”等名義的收費行為均涉嫌欺詐。
我司提示廣大商戶及合作伙伴,上述要求商戶“承諾折扣”、“入駐商圈、”“鎖定粉絲”、“以商帶商”、“跨界收益”等的業(yè)務模式,存在重大商業(yè)風險,請謹慎對待,避免遭受經濟損失。
特此聲明
原創(chuàng)作者:四九八科技。禁止轉載,本文鏈接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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